历史年化收益
100万(含)以上 8.85%
资金用途
受让应收账款,最终用于镇江港扬中港区长旺作业区二期工程建设;
还款来源
1、借款人扬中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经营性现金流及自有资金。
2、担保人扬中绿洲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及自有资金。
3、抵押物的变现收入
风控措施
1、【扬中绿洲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】为融资人按约支付回购价款及回购溢价款提供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。
2、【扬中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】及【扬中绿洲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】以其持有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。